設計壓力容器時,一方面應重視不同結構的選擇比較,另一方面對與制造工藝密切相關的結構,設計者可以只提要求而將具體結構的設計交由制造方選擇處理,這一點對設計單位中對制造工藝不甚熟悉的設計者尤為重要。
現以焊接結構為例,標準( GBIT 150.3)中給出的焊接結構僅是提示性的,制造時可以參照但并非要求強制執行,實際上許多制造企業多年來已各自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常用焊接結構,除非特殊的接頭結構要求,設計者沒必要硬性規定坡口的型式、尺寸與角度,僅在圖樣上提出主要要求(如應全焊透或局部焊透)即可。





反應壓力容器(代號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質的物理、化學反應的壓力容器,如反應器、分解鍋、分解塔、合成塔、變換爐等。半球形封頭。一般為標準半球形狀,一般不帶直邊。應力狀態好,但加工制造困難,僅用于高壓或直徑大的容器。儲存壓力容器(代號C,其中球罐代號B):主要是用于儲存、盛裝氣體、液體、液化氣體等介質的壓力容器,如各種型式的儲罐。
壓力容器所用的全部金屬材料要具有優良的性能,包括材料的力學性能、耐腐蝕性、耐高溫性和制作工藝等。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這種檢驗必須在停車和容器內部清洗干凈后才能進行。檢驗的主要內容除包括外部檢查的全部內容外,還要檢驗內外表面的腐蝕磨損現象;合成氨和高壓聚乙烯等高壓生產工藝出現后,要求壓力容器的壓力達100兆帕以上 。隨著化工和石油化工等工業的發展,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范圍越來越寬,容量不斷增大,有些還要求耐介質腐蝕。